德国是世界经济强国,工业产品以质量优良、设计美观、技术先进而著称于世。在全球跨国公司中,德国有三分之一的产品销往海外,许多公司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并且建立了世界一 流的研发中心。德国政府非常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了《工业产权战略》《专利法》《商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之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中唯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zui为完善的国家。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德国注册商标的流程与所需资料。
一、 申请商标
1.申请德国商标前,首先需要确定产品或服务的类别,可以通过查询市场上现有的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确定好商标后,可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在申请中需要填写申请人信息、产品或服务名称、商标图样、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以及申请人地址等;
3.德国专利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商标是否符合德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
4.如果通过审查,德国专利商标局将会在官 方 网 站上公布通过审查的商标信息;
5.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6.若不通过审查,申请人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二、 形式审查
1、形式审查包括申请的填写是否规范、文件是否齐全,以及语言是否符合要求等。
2、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德国商标局提交复审。若在三个月内未收到任何回复,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人可在六个月内再进行一次申请。
3、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向德国专利局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该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
4、商标注册申请费用:德国商标局收取官费350欧元/件,具体费用以官方价格为准;
5、商标注册的基本形式要件如下: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商标图样(黑白墨稿或彩色图样,5张);
(3)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5)申请所要保护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6)商标代理委托书;
(8)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 实质审查
德国联邦专利商标局(BIPO)对提交的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如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信息是否准确等;
2.审查是否有在先商标在先注册,或其他在先权利;
3.审查是否有与在先申请类似的商标,如在先申请的商标与在后注册商标的近似程度等。
如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直接递交方式向德国联邦专利商标局提交改正申请。
如果在上述三个方面均未发现问题,则审查员将发出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收到证书后可在官 方 网 站上进行查询,以确认是否已经通过实质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如在上述三个方面发现问题而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改正申请的,审查员将直接做出驳回决定。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德国联邦专利商标局提交改正申请书。
四、 公告与异议
德国商标注册申请必须经过商标公告程序,自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5年内,任何人对该商标都可以提出异议。异议理由主要包括:
1、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2、商品或服务不是以使用为目的;
3、仅含有外文的商标;
4、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等。
在异议期内,若商标局经审查后认定被异议人的申请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会将该申请驳回。若被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成立,商标局将在3个月内将驳回决定通知异议人,同时刊登驳回公告。申请人收到异议裁定后可以在6个月内对异议裁定进行上诉,但需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商标法规定。异议裁定将直接影响申请人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五、 注册成功
商标注册成功后,申请人需要在一年内或注册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使用声明,否则该商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若未及时使用,则该商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德国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使用声明的商标,商标局将按照无使用注册和滥用注册予以处理。商标异议期为自提出异议之日起1年内;商标异议期的zui后一 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
根据德国商标法第35条规定,对于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该商标的使用中不得对在先权利造成侵害。如果在使用中使用了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似的文字或图形等,则构成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